如何降低壓路機故障和安全隱患
一、壓路機在作業前,應松開停車制動閘,變速桿置于中位。檢查制動及轉向功能應靈敏可靠。
二、開機前,機械周圍應無障礙和人員。
三、作業時,壓路機應先起步后才能起振,內燃機應先置于中速,然后再調至高速。
四、當壓路機需要變速與改變前后行駛方向時,應先關掉振動開頭,待滾輪停止后,再進行變換方向的操作,變速時應降低內燃機轉速。嚴禁利用換向離合器作制動用。
五、在緊急情況下,可使用后輪制動器作為緊急制動。
六、在新開道路上進行輾壓時,應從中間向兩側輾壓,輾壓不要太靠近路基邊緣,距路基邊緣不少于 0.5 米,以防塌。
七、上坡與下坡時,應事先選好檔位,不得使用快速檔,禁止在坡上換檔,下坡嚴禁脫檔滑行或溜放。不論上坡還是下坡,均使驅動壓輪朝向坡底方向。 八、在坡道上作業,應盡量避免使用制動器,以免影響壓實質量。禁止在坡度大于 20°的橫坡上行駛。
九、不能用壓路機拖曳其他機械或物體。
十、兩臺以上壓路機在平道上行駛或輾壓時,其間距要保持在 3 米以上;坡道上禁止縱隊行駛,以防制動失靈或溜坡造成事故。
十一、 使用輪胎壓路機時,應注意保持輪胎的正常氣壓,并注意是否有石塊夾在輪胎之間。
十二、 嚴禁壓路機在堅實道路上進行振動。
十三、 壓路機的起振或停振應在行駛中進行,以免損壞被壓路面的平整。
十四、 輾壓松軟路基時,應先在不振動情況下輾壓 1~2遍,然后再用振動輾壓。碾壓時,振動頻率應保持一致。對可調振頻的振動壓路機,應先調好振動頻率后再作業,嚴禁在尚未起振的情況下,調節振動頻率。壓路機在高速行駛時不得接合振動。
十五、 在松軟的路段作業時,壓路機應避免變速、換向、急轉變、停駛和原地振動,以免陷車。發生陷車時,可掛上差速鎖,低速大油門直線駛出陷車地點。切不可采取猛接合主離合器或頻繁地變速、換向的方法駛離陷車地點,以免造成機件損壞。
十六、 在山區傍山路段行駛或作業時,應從靠山坡一側順次向溝岸一側進行低速碾壓。碾壓第二行時,需搭透已碾壓前一行路基的半個寬度。碾壓時,碾壓輪跡離路基邊緣保持 1 米以上的距離。
十七、 換向離合器、起振離合器和制動器的調整,必須在主離合器脫開后進行。不得在急轉變時用快速檔。
十八、 需要增加機重時,可在滾輪內加黃砂或水。氣溫降至 0℃及以下時,不得用水增重。
十九、 壓路機自行轉移工地時,距離不宜超過 20~30 公里,并應選擇良好路面,中速行駛。振動式壓路機在行駛途中,不準振動。輪胎式壓路機應卸除配重,輪胎氣壓應在0.6MPa~0.65MPa 范圍內。壓路機自行時,應遵守交通規則。
二十、 當運距超過 35 公里時,壓路機應用拖車拖運。用平板拖車拖運,壓路機應可靠固定。若超高,須辦理交通部門頒發的“通行證”,并采取措施,以防沿途掛壞上空電線。拖運時應選擇良好路面,中速行駛。
二十一、 在運行中,不得進行修理或加油,需要在機械底部進行修理時,應將內燃機熄火,用制動器制動住機械,并楔住滾輪。
二十二、 停機時應先停振,然后將換向機構置于中間位置,變速器置于空檔,最后拉起手制動操縱桿,內燃機怠速運轉數分鐘后熄火。
二十三、 壓路機應停放在安全、平坦的地面上,不準停放在高填方路基的邊緣、斜坡和坑洼流水處。如必須在斜坡上停放,應將壓路機可靠制動,并用三角木將碾壓輪塞緊。停放在停車場內的壓路機,應排列整齊,各臺機械間距應在 2米左右。停放在公路邊時,應不妨礙交通,夜間機旁應掛信號燈。
二十四、 冬季停車過夜必須用木板將滾輪墊離地面,防止與地面冰結。